信用卡拒付是指付款方通过信用卡付款给收款方后,由于某种原因发生的拒绝支付货款的行为。拒付根据发起方的不同,分为两种情况:
情况一:持卡人拒付(以下5点为常见拒付原因)
1.持卡人对该次消费的有效性存在疑虑,比如忘记了某笔交易发生的时间地点;
2.持卡人因同笔订单被进行重复收费;
3.持卡人对消费不满意,而且未能和商家协调解决争端;
4.持卡人收到的购买物品与说明不符;
5.持卡人未收到自己购买的物品。
什么信用卡“拒付”?
持卡人在支付后一定期限内(一般为180天,某些支付机构可能规定更长的期限),可以向银行申请拒付账单上的某笔交易。如果银行受理,就要把持卡人扣除的钱,退给持卡人;如果卖家(商户)不同意,会有一个调单处理,就是银行要商户提交交易的证据,银行转交至持卡人,如果持卡人不认同,那么依然拒付。这时候,商户不服的话,可以申请第三方仲裁,由仲裁机构判定商户和持卡人到底是谁有理谁无理。
假如仲裁结果是持卡人败诉,这个过程产上的所有费用都由持卡人承担。银行也会在持卡的人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记录,对持卡人以贷款,买房,买车,医疗,工作等等都会产生一生的影响。正是因为这个拒付的代价比较大,所以正常的交易,持卡人一般是不会拒付的。
情况二:发卡行/发卡机构拒付(以下5点为常见拒付原因)
1.未经授权的一方使用持卡人信用卡进行了消费,比如盗刷;
2.商户未能提供有效交易凭证,没有签购单或签购单上没有签名、签名不符;
3.商户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提供有效凭证;
4.持卡人实际消费地与凭证消费所在地不一致;
5.同一商户、同一终端、同一商品进行了多次同卡支付。
什么信用卡“拒付”?
当以上情况发生的时候,发卡行有权对该交易进行拒付,相关损失将由商户承担,所以商户在使用POS机收款时一定要注意验证持卡人是否使用的是本人信用卡,并且验明银行卡的真伪。如果消费者使用的信用卡上没有签名,或者对信用卡有疑问,可以电话咨询发卡行或者要求消费者换一张银行卡,避免造成损失。另外就是提醒商户,收款小票一定要保管180天以上,避免银行调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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